莊喆 CHUANG Che(Taiwanese|1934年生)
莊喆(CHUANG Che,1934–)出生於北京,成長並接受藝術教育於台灣,後長期旅居美國,是台灣戰後現代藝術發展與「五月畫會」的重要藝術家之一。其創作以抽象繪畫為核心,長期思考中國繪畫如何進入現代語境,並將書法性的線條結構、山水畫的自然觀與西方現代抽象繪畫的材料及空間經驗轉化為個人語言。山、水、雲氣、岩石與光線雖不以具象形式直接出現,對自然的感知卻始終構成其抽象作品的重要基礎。
莊喆出身於深厚的書畫與文史家庭。父親莊嚴為書法家、文物學者,曾參與故宮文物南遷,後任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莊喆自幼生活於書法、古畫與文物環境之中,對中國書畫的理解並非成年後為建立「東方風格」而重新尋找的形式資源,而是其早年文化養成的一部分。書法的運筆、結構、速度與乾濕濃淡,以及中國山水畫觀看自然與組織空間的方法,日後均成為其抽象繪畫的重要根基。
1954年,莊喆進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就讀,1958年前後畢業,同年加入「五月畫會」,成為該團體的重要成員。成立於1950年代的五月畫會與東方畫會,是台灣戰後現代藝術運動的重要力量;年輕藝術家在當時學院與官方美展體制之外,積極接觸歐美現代藝術,並重新思考中國藝術傳統與現代繪畫之間的關係。莊喆正是在這一文化環境中逐步由具象走向抽象。
然而,莊喆不只以作品參與這場現代藝術運動,也持續透過文字建立自己的繪畫思考。1966年,他出版《現代繪畫散論》,收錄此前發表的藝術評論與理論文章,從自身文化位置討論現代繪畫、中國繪畫的普遍性與現代性,以及傳統如何在當代重新發生作用。理論書寫與繪畫實踐因此長期並行,使他在五月畫會成員之中形成兼具創作與論述的重要位置。
1963至1973年間,莊喆曾任教於東海大學建築系。1965年,他於台北國立藝術館舉辦首次個展。1966年,獲John D. Rockefeller 3rd Fund資助赴美考察當代藝術,之後亦前往歐洲旅行,近距離接觸歐美戰後藝術發展,並於1968年返台。這段經驗使他對西方抽象繪畫的材料、尺度、色彩與身體性獲得更直接的理解,也促使其既有的書法與山水思考進一步轉化。
莊喆的抽象並非單純追求脫離物象的形式,而是持續由自然經驗出發。他曾將自己的方法概括為從「外觀自然」進入「形神」,使具體山水不再以固定輪廓出現,而轉化為線條的方向、色彩的推移、顏料的滴流與撞擊,以及畫面中虛實、疏密、開合與深遠的空間關係。作品因此雖屬抽象,仍經常使人聯想到山勢、雲氣、岩層、水流或天地運行的狀態。
書法尤其構成其畫面結構的重要來源。莊喆曾談到,長期接觸書法後,筆勢與字體變化已成為創作內在的一部分;他希望重新發掘書法本身的原初力量,甚至提出以行草筆勢描寫山川的可能。於是書法不只是畫面中類似毛筆線條的視覺效果,而成為控制速度、力量、方向、疏密、濃淡與乾濕的結構方法。狂草般的線性運動與西方油彩、壓克力的色層及物質性相遇,使作品在抽象形式中仍保有中國書寫與山水觀看的節奏。
1970年代後,莊喆逐漸長期生活與創作於美國,最終定居紐約。置身美國藝術環境後,他持續吸收抽象表現主義及戰後抽象藝術對尺度、動勢與材料的開拓,卻未因此放棄自身對中國書畫的理解。相較於將「東方」與「西方」並置為兩套可辨識的表面符號,他更關注兩者在繪畫行為中的共同可能:書法的筆勢可以成為抽象線條,山水的空間意識可以進入非具象構圖,而西方繪畫材料則提供新的色彩、肌理與尺度。
莊喆在中後期作品中逐漸擴展材料使用。除油彩之外,他亦利用流動性更高的壓克力顏料,並在畫布上加入不同材質的拼貼。滴流、潑灑、刮擦、覆蓋與材質堆疊使畫面表面形成如岩層、風化痕跡與自然地貌般的質感,但這些效果並非為模仿特定景觀,而是讓顏料與材料本身的運動共同參與畫面的生成。
自然因此始終是莊喆作品的重要出發點,卻不是需要被忠實再現的對象。從山川形勢到微觀物質表面,他將自然理解為不斷變動的力量與秩序。畫面中大尺度色域與細小線性痕跡並存,濃重筆勢與透明色層彼此交錯,使觀看經驗可以在遠觀的整體景觀與近看的材料細節之間移動。這種宏觀與微觀並置的視野,亦成為其成熟期抽象作品的重要特徵。
莊喆的創作曾於台灣、美國、歐洲與亞洲多地展出。2005年,國立歷史博物館舉辦《鴻濛・原形——莊喆繪畫展》;2007年於北京中國美術館舉辦《深山遠道》個展。2015年,臺北市立美術館舉辦大型《莊喆回顧展——鴻濛與酣暢》,系統性回顧其約六十年的創作與藝術思想。2024年,亞洲大學現代美術館再以《莊喆90大展——融通・呼應》呈現其跨越數十年的抽象實踐。
莊喆的作品亦進入多個公共與大學藝術機構收藏,包括臺北市立美術館等。其藝術歷程與台灣1950、60年代現代藝術運動密切相連,又在赴美後持續發展出跨越不同文化傳統的抽象語言。從五月畫會、《現代繪畫散論》的理論探索,到數十年間對書法、山水、自然與西方抽象繪畫的反覆實驗,莊喆所追求的並非在畫面上證明「東方」與「西方」可以並存,而是讓兩種藝術經驗在實際的繪畫行為中重新形成一套屬於自己的視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