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請求衛山拍賣就下列拍賣品於下列競投價範圍內投標
本人亦明白,衛山拍賣為方便顧客而提供代為投標的服務,衛山拍賣不因怠於投標而負任何責任。 倘衛山拍賣就同一項拍賣品收到相同競價之委託,以最先收到者優先辦理。
本人知悉如投標成功,本人應付之購買價款為最後之落槌價加上服務費,(連同該最後落槌價及服務費之營業稅)服務費依最後落槌價乘以服務費率得之。
(買家支付每件拍品之買家佣金費率: 1. 買家除支付落槌價外,另須支付服務費予本公司,落槌價於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下者含壹仟萬元(含)以下,以18%計算; 2. 超過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之部份,以15%計算。)
如投標者未曾於衛山拍賣競投拍賣品,請附上投標者資料之副本及銀行證明資料。
本人同意買家須知、投標者登記表格、委任競投表格及業務規則等附屬文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衛山拍賣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非營利目的之利用投標者個人資料,該資料將在前開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要求之期間內被處理或利用。
本競投,本人同意並遵守所有業務規則。
為確保所有投標均得以接受及拍賣品之送交不延誤,有意買家應向衛山拍賣提供往來銀行或其他適當之參考資料, 並予以授權衛山拍賣得向銀行查證。該等資料應及時提供,以便在拍賣前著手處理。